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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贯彻实施章程 推进工作发展
      2015-09-18 00:18 作者: 编辑:    (点击: )

      贯彻实施章程 推进工作发展

      ——湖北农业大学党委书记刘强就《湖南农业大学章程》的颁布和实施接受新闻中心记者采访

      《湖南农业大学章程》于2011年5月27日通过学校六届一次教代会审议,6月2日经学校党委审定,10月28日经省教育厅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11月14日学校全文发布《章程》,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章程》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出台的?《章程》出台有什么意义?《章程》有哪些主要内容?我校《章程》有何创新之处?《章程》颁布与施行将会对学校、对师生员工产生哪些影响?

      带着这些师生员工都很关注的问题,新闻中心记者采访了学校党委书记、学校章程制定领导小组组长、学校章程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强教授。

      记者:《湖南农业大学章程》颁布之后,引起了全校师生的广泛关注。请您谈谈学校党委决定制定大学章程的背景是什么?为什么要制定这样一部大学章程?

      刘强书记:2010年2月,学校党委在前期调研工作的基础上,决定启动《湖南农业大学章程》制定工作。制定学校《章程》,学校党委主要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

      第一,制定大学章程是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1995年颁布的《教育法》和1998年颁布的《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院校必须有自己的章程。《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要求,“各类高校要依法制定章程,依照章程规定管理学校”。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明确要求高等学校制订章程。因此,制定大学章程是国家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每所高校都必须为此而努力。

      第二,制定大学章程是现代大学治理的必然趋势

      十二、十三世纪产生于西欧的中世纪大学,如巴黎大学、牛津大学、剑桥大学等,是近现代大学的渊源。“最早的大学是由学生与教师组成的社团,一般要取得教皇或皇帝给予的特许状”,当时的大学正是通过皇室特许状对权力的赋予,制定了相关章程,由此开启了大学自治的历程。迄今为止,西方和发达国家的大学,都制定了自己的大学章程,并且依据章程对学校进行严格规范的管理。

      随着“西学东渐”,近代中国引进了西方的高等教育制度,并且借鉴西方大学的做法,也都先后制定自己的大学章程,如1912年的《北京大学章程》,1927年的《清华学校组织大纲》等等。

      1998年《高等教育法》颁布之后,特别是进入本世纪以来,国内一些高校出于规范管理的需要,先后制定了自己的大学章程。如吉林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以及华中农大、东北农大、吉林农大等。到我校启动章程制定工作时,国内已有几十所高校都制定了自己的章程。

      第三,制定大学章程是学校实施内涵发展的迫切需要

      学校第七次党代会明确提出,我校已从外延规模扩展为主转移到以内涵质量提升为主的发展轨道。我认为,学校要实施内涵式发展,主要是从两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全面提升学校的学术水平,二是以现代大学制度为抓手,全面提升学校的管理水平。而大学章程是现代大学制度的基础和核心,因此,制定学校《章程》,既是内涵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内涵式发展的重要内容,而且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记者:《章程》从制定到出台历时一年,前后十易其稿,非常不容易。您能给我们谈谈《章程》的制定过程吗?

      刘强书记:《章程》的制定是一项极为重要而复杂的工作,涉及面广、程序多、耗时长,先后十易其稿。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先后召开10多次会议,讨论《章程》制定工作和修改《章程》讨论稿。为了使《章程》尽可能地周密完善,学校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

      一是前期调研。学校派出调研组,先后赴华中农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东北农大和吉林农大等兄弟院校考察调研,学习他们制定大学章程的基本思路、程序和做法,借鉴他们的经验。

      二是文献研究。为了确保《章程》的高质量,起草小组认真研读了国家的法律法规38件、行政法规和规章84件、学术论文50多篇,兄弟院校的《章程》文本31件以及其他大量的文献资料,为《章程》的制定打下坚实的研究基础。

      三是专家咨询。学校聘请了10位校内外高等教育理论、院校管理、教育法制、语言文字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先后数次为学校制定《章程》提供咨询和指导。

      四是征求意见。学校两次公开征求对《章程》草案的意见,分别组织了教代会代表团团长、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学校教授委员会成员、学生代表、离退休人员代表、学院负责人和机关负责人等8场座谈会,会上162名师生代表提出了意见和建议234条(次)。起草小组综合大家的意见,对《章程》文本进行了反复修改,使征求意见的过程,变成了一个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聚民心民智的过程,充分反映了广大师生员工的利益和愿望。

      五是通过核准。《章程》于2011年5月27日通过学校六届一次教代会审议,6月2日经学校党委审定,10月28日经省教育厅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11月14日学校全文发布,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记者:《章程》共有十章八十条,请您具体介绍一下?

      刘强书记:《章程》的内容,包括序言和正文两大部分,共约一万字。序言载明了学校的历史沿革、办学传统、办学宗旨、办学特色、奋斗目标以及制定章程的目的和依据。正文部分设总则、学校与举办者、学校功能、组织与结构、教职工、学生与学员、校友、财务与资产、校徽校旗校训校歌校庆日、附则等十章,共八十条。

      可以说,我校《章程》吸纳了改革开放以来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发展的制度成果,借鉴了境内外高水平大学章程的有益经验,是全校师生员工和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智慧的结晶。

      记者:《章程》在制定中确定了一种怎样的基调和原则?

      刘强书记:《章程》制定事关重大。学校党委在制定工作之初,就明确了《章程》工作的基调,这就是“一治四化”:就是要通过《章程》的制定和施行,使学校从传统人治走向现代法治,实现管理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同时,确立了《章程》制定必须坚持四项原则,这就是要坚持依法治校、大学自治、学术自由和以人为本。在这种基调和原则下,我们坚持在现行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妥善处理五种关系,包括:学校内外部的关系,法律法规与学校内部规章的关系,章程的长期稳定性与学校工作变动性的关系,章程内容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合理继承与体制创新的关系。对一些难点问题,根据现代大学未来发展趋势和学校实际情况,进行了一些大胆的探索和创新。

      记者:《湖南农业大学章程》是湖南省内首部经教育厅核准的大学章程,它的出台对我们有怎样的意义?

      刘强书记:《章程》是学校治校的最高纲领性文件,它的出台结束了学校无基本法的历史,是我校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一个里程碑。《章程》着重总结和升华了我校制度改革和创新的理论与实践,彰显了学校的办学理念和特色,明确了学校的发展目标和战略,规范了校内各种关系,明晰了领导体制、治理结构、管理模式,规定了教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章程》应该成为全校各级组织和全校师生员工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超越《章程》的规定开展活动。

      《章程》的出台具有两个层面的重要意义。从全省的层面上来说,《湖南农业大学章程》是省内第一部经教育厅核准的大学章程。因此,它的出台对我省高校的建设和发展,特别是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必将起到重要的示范和推动作用。

      从全校的层面来说,《章程》有两个方面的重要作用。第一,制定《章程》以后,我校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就有了坚实基础,推进依法治校就有了重要依据,开展自主办学就有了可靠保障,实行规范管理就有了根本要求,我们就可以更好地回答“建设一个什么样的湖南农业大学”和“怎样建设这样一所大学”这样两个根本性的问题。第二,《章程》的制定,以学校最高文件的形式,确保了师生员工和各级组织、团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了学校与各级组织、团体和各种身份人员之间的关系,有利于构建和谐校园,积极调动各个方面的有利因素,从而团结全校师生员工为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而共同奋斗。

      记者:您刚刚谈到,《章程》的制定是我校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一个里程碑。请问《章程》与现代大学制度是什么样的关系?

      刘强书记:所谓现代大学制度,就是以完善的教育法人制度为基础,以培养创新人才为导向,以管办清晰、权责明确、崇尚学术、管理科学为核心的新型大学制度。它涉及规范和理顺大学与政府、大学与社会的关系,涉及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和改革。

      大学章程在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中处于一个什么样的位置呢?现代大学制度是一个庞大的体系,包括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宏观层面是讲政府如何管理大学,即外部制度;微观层面是讲大学如何自我管理,即内部制度。内部制度又可分为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三个层次。

      大学章程是大学的根本制度,其他制度必须服从和服务于这个根本制度。大学章程是大学内部管总的制度,主要对大学性质、任务及其组织构成、治理结构和主要行为等最基本的内容作出原则规定或设置基本框架。因此,章程是学校层次最高的权利法、组织法和程序法。

      在大学章程框架下,还需要制定一系列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配套。基本制度指履行大学基本职能,保障大学正常运行,而且适用范围广、稳定性强的制度,包括机构设置制度、人才培养制度、科学研究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决策运行制度等方面。基本制度下面又包括若干具体的操作制度。

      从这个体系来看,大学章程在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中处于核心的、最高层级的位置,是学校的“最高法”和“纲领法”。因此可以说,《湖南农业大学章程》的制定和施行,是我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一个里程碑,翻开了我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工作新的一页。

      记者:刘书记,您评价《章程》翻开了我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新的一页,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它的颁布和施行将对学校的运行产生重大的影响?

      刘强书记:对,古人云:“纲举目张”。《章程》是学校的纲领性文件,是学校改革建设发展的基本蓝图,对学校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

      首先,《章程》将学校性质、办学方针、办学理念、办学定位、主要任务等,以学校最高文件的形式相对固定下来。这些是学校原有经验与成果的凝炼,是学校在发展与改革进程中需要坚定不移推行的东西,也是学校的中长期规划、发展、建设的决策依据。

      其次,《章程》是引导学校走向现代法治的有效途径。《章程》明确规定了学校的内部治理结构,学校实行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治理结构,规定了重大事项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程序与机制。以后,学校决策层和各级组织、个人必须严格依照《章程》办事,包括严格遵照《章程》的理念、原则,特别是遵循《章程》的程序规定办事。

      记者:《章程》的第五、第六章专门讲教职工和学生,对教职工和学生的权利和义务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师生员工对此都很关注。《章程》如何体现教职工和学生的主体地位?

      刘强书记: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章程》对于教职工和学生各设一章,对师生员工的权利与义务分别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体现了章程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彰显了教师和学生的主体地位。《章程》对教职工和学生产生的影响可从行为规范、权益保障两个方面来谈。

      一方面,《章程》是师生的权益保障书。《章程》规定,学校教职员工除享有宪法、法律、法规及规章明文规定的权利外,还享有按工作职责和贡献使用公共资源权、公平获得发展机会权、获得公正评价权、公平获得奖励权、重大事项知情权、民主管理参与权、申请救济权以及学校规则或聘约规定的其他权利。学生享有使用教育教学资源权、组织和参加社团和文娱活动权、获得公正评价权、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权、获得奖助学金权、申诉和诉讼权等权利。这些规定为教职工和学生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障。《章程》还规定了权利救济的原则,明确学校要建立权利保护机制,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章程》为师生权利的落实提供了制度保证,这就使得《章程》充满了浓厚的人文关怀的色彩。

      目前,学校正在拟定《教职工申诉规定》,还将修订《学生申诉规定》,其目的就是为了细化章程的规定,使师生的权利保障机制落到实处。

      另一方面,《章程》是师生的行为规范书。《章程》规定,教职员工除履行宪法、法律规定的义务外,还应履行维护学校名誉和利益、尊重和爱护学生、恪尽职守、遵守学术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以及学校规则或聘约规定的其他义务。学生和学员具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完成规定学业、交纳有关费用、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等义务。这些关于师生义务的规定,是学校师生员工行为的制度性宣示和规范,对于正面引导师生行为,形成良好的校园风尚和大学文化具有深远的影响。《章程》还以纲领的形式明确了学校的基本定位和发展目标,为全校师生提供了一致的奋斗方向。我们每一位师生员工不仅要正当行使《章程》赋予的权利,而且要认真履行《章程》规定的相关义务,自觉维护章程的尊严,将《章程》提出的理念、纲领转化为内在动力,为实现学校的总体目标而努力奋斗。

      记者:刘书记,您刚才对学校《章程》谈了很多,对《章程》的创新之处也多次涉及。《章程》在制度层面的主要创新之处体现在哪些方面?

      刘强书记:章程是制度创新的结果。可以说,学校章程紧紧围绕学校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总体定位,密切联系实际校情,依据法律规定的原则和精神,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尽可能的有所创新。除了之前谈到的地方之外,章程当中还有很多制度层面的创新。

      比如,关于学校功能的规定,章程提出学校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推进文化传承和创新。“推进文化传承和创新”这一点就充分吸收了现代高等教育研究的成果,丰富了大学功能。

      再如,关于决策制度的规定,章程规定了学校在重大事项决策前征求群众意见,组织专家论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最终由集体讨论决定。这是为了保障决策民主所做的制度创新。

      还有,在学术治理结构方面,章程规定了设立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教授委员会等学术机构,并规定这些处理学术性事务的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实行选举制,校院两级党政领导干部不超过三分之一,这是为保障学术民主与学术自由所做的制度创新,也是从制度层面为“去行政化”所做的努力。

      另外,关于章程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也在法律和行政规章的规定之下,制定了较为严格的“门槛”条件。《章程》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是:经学校教代会审议、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赞成通过,学校党委审定,报湖南省教育厅核准后生效,并报教育部备案。这充分保证了《章程》的权威性,从程序方面体现了《章程》制定和修改的严肃性。

      我校设立章程委员会,在高校章程建设工作中也是一个创新。章程委员会是负责学校章程实施、解释、修订的专门机构,它的设立为《章程》的施行提供了组织保障。3月12日,章程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会议。它的组建与运行,将为校内其它专门委员会的运行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记者:今年,校党委明确规定今年是学校的制度建设年。《章程》颁布后正式施行已有将近三个月的时间。您对于《章程》的贯彻实施寄予了哪些期望?

      刘强书记: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章程》的制定工作只是建设现代大学制度走出了关键性的第一步。下一步,如何通过《章程》的贯彻实施,促进管理和学术上水平,促进学校质量内涵提升,是《章程》施行工作的重点。对此,我有两点希望。

      第一,希望以《章程》为基础,不断推进制度创新,完善制度体系我校现有的内部规章制度在过去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与真正完善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制度设计缺乏科学性论证、制度内容缺乏合法性审查、制度之间缺乏一致性协调,制度执行缺乏有力保障和监督等问题。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人本性、民主性、系统性、开放性的原则,不断完善我校制度体系,从而真正建立起我校的现代大学制度。

      在完善制度体系的过程中,我们要将现有的所有制度用四个方面的标准去考量:一是用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章程去考量,看看它们是否有相违背的地方;二是用实事求是的观点去考量,看看它们是否符合学校的实际情况;三是用科学发展的眼光去考量,看看它们是否代表学校、高等教育和社会发展的方向;四是用国内外高校的成功经验去考量,看看它们是否有可以借鉴的地方。对照上述四个方面的标准,认真查找现有制度存在的问题。掌握尺度,找准问题,才有可能有的放矢地做好学校制度“废、改、立”的工作。

      第二,希望全校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增强依法治校、依章办事的意识,切实担负起维护章程尊严、保证章程实施的职责。希望全校师生都行动起来,真正用《章程》来统一思想、规范行为,使《章程》成为凝聚人心,激发斗志的重要载体;成为推行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载体;成为推进学校内涵式发展、促进学校全面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重要载体。只要全校各级组织、全体师生员工都自觉地用《章程》指导我们的工作,规范我们的行为,现代大学制度就一定可以在我校真正建立起来,湖南农业大学就一定可以雄踞于全国高校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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