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吕梁学院教务处关于《吕梁学院日常教学运行考核办法》的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落实专业技术人员在公共服务中的职责和任务,推动公益事业的全面开展,形成全员参与公益事业的工作格局,结合交口分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原则
公共服务的考核评价在遵循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一般考评与重点考评相结合,考评结果与激励机制相结合原则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完整准确精细,过程结果统一”的评价体系。
二、考核内容
公共服务考核满分为10分。考核内容包括6项,分院管理(3分)、部门建设(2分)、社会服务(1分)、专业发展(1分)、工作纪律(2分)、荣誉奖励(1分)。
(一)管理工作主要指承担本部门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及其他业务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该项总分3分,以小分累加并封顶计算,分三级:团队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参与人。
1、团队负责人1.5分,以本团队工作业绩考核计分;
2、分院级项目负责人0.6分/项、项目参与人0.4分/项;教研室级项目负责人0.5分/项,项目参与人0.3/项。
3、内勤管理员0.4分、资产管理员0.3分、报账员0.3分;
4、督导员、教务管理员计0.3分;
5、公寓管理员、实训室管理员、库房管理员等计0.2分。
6、在各类检查、审核、评审中,负责人0.4分,参与人0.2分,0.6分封顶。
7、法定节假日值班0.1分/天,寒暑假值班0.05分/天。
(二)部门建设主要包括教学工作、科研实验与竞赛以及党总支,分工会,学生工作等方面。部门建设均以项目体现,由主要参与者填写《交口分院公共服务考核预填表》,并且主要参与者通知其他参与人员。
该项满分2分,各项内容可以累加2分封顶;要求考核程序及教师争议解决程序公平、公正、透明。
各个加分项目均需有相应过程材料作支撑,如活动文件,项目材料,考勤记录等。
具体内容
1、教学工作1分
(1)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圆满完成教学工作者0.3分;
(2)重点工作建设主要参与者0.3分,其他参与者记0.2分;
(3)特色亮点工作建设主要参与者0.3分,其他参与者记0.2分;
(4)按要求及时提交各种材料者0.3分;
(5)分院管理制度建设主要参与者0.3分,其他参与者记0.2分;
(6)教学指导书编写修订主要参与者0.3分,其他参与者记0.2分;
(7)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制定主要参与者0.3分,其他参与者记0.2分
(8)积极承担教学改革任务(比如,实训作品定型、创新作品研发等)取得成果主要参与者0.3分,其他参与者0.2分;
2、科研实验与竞赛0.3分
实验室建设(包括实验设备申购、验收和论证;实验设备维护运行培训;与实验室建设相关的调研、考察;实验课程指导书编写)主要参与者0.3分,其他参与者记0.2分;本人参加相关竞赛或指导参赛学生主要参与者0.3,其他参与者记0.2分
3、党总支,分工会,学生工作0.3分
工会组织或系部组织(党总支,分工会,学生)各项活动主要参与者0.3分,其他参与者记0.15分;
4、新增学术团体和指导青年教师0.2分。
参与各类学术团体0.2分/个,参与指导青年教师0.2分/名;
5、其他0.2分
(1)领导临时指派(非本人业务)0.1分/项;
(2)以上未提及的各项活动,提交相关支撑材料,由考核评审组审核确认记0.1分/项。
(三)社会服务:1分
参与社会服务活动记0.2分/次.
(四)专业发展:1分
教师可参与各种类型的培训学习,完成任一类型的学习,成绩合格者0.1分/项。
(五)工作纪律主要指在工作岗位、学校和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等方面,包括出勤、迟到、早退、旷工、调停课等。
1、工作纪律考核满分2分,主要包括分院各种签到签名。
2、无请假、迟到、早退、旷工、调停课,无工作纪律处分即可计2分。
3、被学院认定为教学事故的,不分级,均扣2分。被学院处分警告及以上扣2分,通报批评的扣1分。
4、分院大会不参加者1次扣0.1分,累计扣分,2分封顶。(进修、产假、公差、婚丧假、参加校内会议、讲座等不扣分)。
5、开学注册不到者扣0.3分,学期总结前早退者扣0.3分。
6、教研活动无故不参加者1次扣0.2,累计扣分,2分封顶。履行请假者3次及以内不扣分,超过3次,每次扣0.1分,累计扣分。(进修、产假、公差、婚丧假、参加校内会议、讲座等不扣分)。
7、调停课6课时以内不扣分,超过6课时以上者每超1课时扣0.05分,累计课时扣分,超过1/4课时以上者扣1分。
8、因公事调课12课时不扣分,超过12课时以上者每超1课时计-0.1分,累计课时扣分,超过1/4课时以上者计-1分。
9、授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完成实训报告评阅、成绩评定等计-0.2分。
10、分院各项材料规定时间内不按时交,每一项计-0.2分。缺项者,每缺1项计-0.5分。
11、教工党支部召开的会议(三会一课或主题当日活动),不参加者1次计-0.2,累计扣分,3分封顶。履行请假者3次及以内不扣分,超过3次,每次计-0.1分,累计扣分。(进修、产假、公差、婚丧假、参加校内会议、讲座等不扣分)。
12、学生工作会议,不参加者1次扣0.2,累计扣分,3分封顶。履行请假者3次及以内不扣分,超过3次,每次扣0.1分,累计扣分。(进修、产假、公差、婚丧假、参加校内会议、讲座等不扣分)。
13、学生管理工作人员进公寓每缺1次,扣0.2分,履行请假者3次及以内不扣分,超过3次,每次扣0.1分,累计扣分。
14、实验教学事故等同教学事故处理记分。
15、积极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实验室进行的各项检查和考核,按时按点到岗,无故不到者1次扣0.2,累计扣分,2分封顶。履行请假者3次及以内不扣分,超过3次,每次扣0.1分,累计扣分。(进修、产假、公差、婚丧假、参加校内会议、讲座等不扣分)
16、实训室管理员、公寓管理员、库房管理员、图书馆管理员、教室管理员等做好设备管理,建立健全实验室设备、仪器、资料及管理文件档案,做到帐目清楚、“帐、物、卡”统一,保证各种仪器设备的完好,满足教学需要。每缺一项扣0.2分。
17、向外借出仪器设备,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每学期结束,对所管理财产进行检查,核对帐目。做好器材保管工作,购进和调出设备要及时登记。认真填写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损坏等情况登记本。每违规1次扣0.3分。
(六)荣誉奖励主要指除获得《科研业绩量化考核标准》中规定以外的其他各类荣誉奖励。
1、荣誉奖励满分1分,各项奖励累计相加不超过1分。包括优秀班主任、优秀党员、社会实践类等奖项。同一奖项不进行累计,取最高分。
2、国家级先进个人、模范教师、优秀党员等计1分。
3、省级先进个人、模范教师、优秀党员等计0.8分。
4、校级先进个人、模范教师、优秀党员等计0.5分。
5、部门先进个人、模范教师、优秀党员等计0.3分。
注:以上所有奖项必须是在所考核年度获得的荣誉且以吕梁学院(交口分院)为依托,并需提供确实的支撑材料(荣誉证书或奖状等)。
三、支撑材料
1、个人考勤结果;
2、个人任务考核表;
3、个人奖惩记录。
四、本细则由交口分院负责解释,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Ο二Ο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