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室是在分院的领导下,具体承担组织教师开展教学与研究、进行教学改革与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等任务的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在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和实施、教学研究与改革、实习安排和指导、课程与教材建设等方面,承担着重要的基础工作。为此,根据《吕梁学院教研室工作规范》(校政字[2007]54号)文件精神,确定教研室主要职能如下:
1、反复研究讨论,拟订教研室各工种教学计划,上报院部审核。
2、根据教学计划的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及对各课程的要求,组织本教研室教师编制本教研室各模块的教学大纲和实践性环节教学大纲,协助院部进行各课程教学大纲的审核、修订。
3、组织本教研室教师认真做好实训指导书、实训报告等教学资料的编写、准备、审核、修订工作,有计划地进行教材建设。
4、根据教务处和院部下达的教学任务,安排教师的教学任务、排课、推荐外聘教师。
5、按要求审核各模块、教师的教学进度表。对所开课程的各教学环节如备课、讲授、习题课或课堂讨论、辅导答疑、考试、实习、创新、实践等工作提出具体的要求,并对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进行检查。
6、认真安排、组织本教研室所辖实训室的教学环节,审核制定各实践性教学的实施计划、任务书、指导书及考核标准、考核办法,确保实践教学效果。
7、经常组织听课,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学生的学风、学习效果及本教研室教师教学质量,配合院部及时解决存在的教学问题。
8、配合院部组织期中教学检查。
9、负责课程建设工作,努力使教研室所属课程达到优秀课程水平,及时分析研究课程教学情况,开展教学研究活动。
10、定期组织教研活动,教研室负责人负责组织本教研室相关课程的教法与学法研究、学术讨论和业务进修,促进教师本身的知识更新,提高业务素养和水平,并做好教研活动记录。
11、根据教师实际担负的教学任务,按期完成工作量的预测、计算工作。
12、做好教学文件、教学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3、根据学校实训室的建设规划,提出所属学科实验室的建设规划和年度仪器、设备、低值易耗品购置计划。
14、做好教研室、实训室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实训质量。
15、制定教研室工作计划,每学期向院部提交书面的教学运行报告。
16、完成系部或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